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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法院:电话调解一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村口还钱

时间:2020-03-14

近日,在安次区落垡镇某村村口,张涛将4万元现金亲手交给张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安次区法院调解后履行完毕。

张涛与张强系同宗兄弟,2014年11月,张涛因给孩子买房付首付款向张强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了借款金额但未明确还款期限。后张强向张涛催要借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安次区法院龙河法庭庭长李德华承办此案后,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张涛于调解书作出当日偿还张强1万元,其余4万元双方约定今年2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但张涛并未依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其余借款,张强随即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张强电话联系了李德华,将张涛未偿还剩余借款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询问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材料。李德华考虑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当事人出入居住地必将增加人员流动风险,而张强常住农村,年近60岁,对网络了解不多,引导其通过网络诉讼服务平台提交材料也不现实,申请强制执行又将增加当事人费用,如果能促成张涛主动还款是最好的结果。

做通了张强的工作,李德华立即将电话打给了张涛,向其讲明了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经过几次打电话沟通,最终张涛答应还款。

还款方式和还款地点又成了问题。为了减少出行,张强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还款,而张涛不会用微信,执意要求归还现金。如果非特殊时期,双方可到法院当面履行,但现在这样做显然不妥。

为了避免双方矛盾再次激化,李德华多次给双方打电话进行协调,在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双方出行便利度后,李德华提出双方约定时间在张涛所在村的村口当面还款,对此,双方均表示接受。

(文中当事人张涛、张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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